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胡老师的个人家教中心--15年专注1对1初中家教服务 (http://www.7742180.com/bbs/index.asp) -- --+江湖公告+-- (http://www.7742180.com/bbs/list.asp?boardid=2) ---- 官府守则 (http://www.7742180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2&id=27) |
-- 作者:小文 -- 发布时间:2006/11/6 16:20:37 -- 官府守则 官府守则 以后陆续增加: 江湖官府守则(官府和玩家必看) 官府(63门)必须遵守江湖规则: 1、要保护新加入江湖的玩家。 2、要解答江湖里的问题。 3、不能乱发警告和公告。 4、不能乱逮捕抓人坐牢,不能乱斩首。 5、不能乱使用点穴和哑穴的功能。 6、不能乱使用踢人和炸人的功能。 7、不得插手江湖恩怨。 8、不能在衙门公告乱发通缉令。 9、不得以任何理由帮助任何玩家。定必跟足本江湖守则做事! 10、不能以势欺人,不能乱抓人。 11、维持江湖聊天室的良好环境,对刷屏、说脏话者可以踢、抓、坐牢,累教不改者可以炸、封IP; 12、保持江湖的人气,在适当的时候应该去拉人; 13、积极配合站长的工作,为了江湖的发展,必须多拉会员! 14、官府人员不得跟任何人单挑,其他人也不行跟官府单挑,否则抓。 官府(63门)一旦发现把号借人,马上开除。永不录用! 希望广大江湖完家监督。如有违反规定者,来留言板投诉,站长会严肃处理(降级、开除)。 希望大家文明聊天。。遵守江湖管理规定。严禁利用各种手段盗取玩家帐号。同时各位玩家注意不要轻易告诉别人密码。。重申一点:严厉打击骂人的。。无论在论坛还是在聊天室。。凡是骂人的。第一次警告。/。第2次点哑穴。。第三次逮捕, |
-- 作者:无极 -- 发布时间:2006/11/28 2:46:15 -- 顶一个先! 赞成! |
-- 作者:嘟起尐嘴 -- 发布时间:2006/12/15 19:35:11 -- 赞 |
-- 作者:童话神话 -- 发布时间:2007/1/1 9:37:10 -- 支持~~~~ 我的官府什么时候还我啊?也快放假了哦!!!! |